第130章 天庭篇80-《高冷男神竟是无夜哥哥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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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可是我有经验……”
    咋就不听劝呢?
    认真的看着蛋总,魏晋叹了口气,“蛋叔,人,要对自己的定位清楚啊!我听说啊,鬼族的江湖人士筑基不如狗,大罗金仙遍地走,后天才侠客,先天才豪强,天人凤毛麟角。”
    你一个筑基,出去以后确定能保护的了我?
    即便是我们不惹事儿,可是遇到适合我的功法,你能给抢来吗?
    后边两句魏晋没说,蛋总自行脑补。
    看看宁采臣,看看魏晋,蛋总握着折扇,最终站起身子朝一边走去。
    只是,心有不甘啊!
    被一个姑娘比了下去。
    被一个稚子鄙视了去。
    于是一边走,一边用一种腐儒的语气哼哼:“哼!竖子不足与谋!”
    一句话,引得魏晋宁采臣大笑起来,院中充满了欢快的气息。
    如同,回字有四种写法……
    这个江湖,有人一柄木剑一头野猪笑傲众生,有人鲜衣怒马挥斥方遒,更有人转战万里不得成名,却一朝出剑惊退四方。
    作为一个九岁稚子,魏晋没有鲜衣怒马的气质,没有一剑光寒十五州的实力。
    所以,他最终决定,从村里买了一头小野猪,然后胸前暗藏匕首,腰间斜挎木剑。
    当然,如此做法自然是引来了宁采臣一阵狂颠的大笑,只是魏晋不为所动。
    初出江湖,身边又是病娇姐这个不太靠谱的妹子,表面人畜无害,实则暗藏杀机,真的很有必要。
    至于宁采臣,一匹骏马加一柄宝剑,又身着小裙子,鲜衣怒马的和魏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    “小屁孩儿前边就是牧云县了,你这次出来有什么目标没?”
    一路之上魏晋不搭理她,让宁采臣无聊的要命,此时终于要到达牧云县了,顿时满血复活。
    对于宁采臣这种神体来说,从寸方村到百里山岭不过是开胃小菜,可是对于魏晋来说,虽然一路之上都坐着小野猪,但是还是累的要命。
    没有理会病娇姐的欢快叫声,魏晋趴在小野猪身上一动不动,任由小野猪拖着他朝城门走去。
    江湖,不是什么人都能走的,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主要是……累!
    “切!小屁孩。”
    对于魏晋的不搭理,宁采臣撇撇嘴昂首挺胸,高头大马入城而去。
    高手!
    就在宁采臣嘚瑟的朝着牧云县城门口走去的时候,一直以来累的几乎已经直不起腰的魏晋突然一阵头皮发麻。
    那是一种濒死的感觉,好似突然之间山洪袭来,一个人被浩荡的山洪所冲击。
    身子崩的笔直,随着那种来自于身体的恐惧感越来越强,魏晋眼神飘向了病娇姐。
    对方,没感觉……
    瞬间,心中一阵阵舒缓,眼神也朝着那道令人窒息的身影望去。
    牧云县外管道之上,一个手中握刀,身着一身灰衣麻布的江湖豪客缓缓而来。
    随着对方的到来,牧云县城门口都安静了下来。
    胆子小的战战兢兢,胆子大的则是偷偷观望来者到底是何人。
    可惜这位江湖高手似乎对于众人的表现没有感觉,自顾自的向着城门而来。
    只是几个呼吸,越过了大部分人,走到了正要进城的宁采臣身边。
    至此,一直以来没有任何表情的高手眉头一拧,有些惊讶。
    在他的前方,宁采臣坐在马背之上,满脸好奇的打量着他,给人感觉有种下马来一探究竟的冲动。
    宁采臣确实有点好奇,她到是没感觉出对方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息,可是突然之间她的坐骑不走了,而一切缘故似乎都是这个陌生的江湖之人带来的。
    相比于宁采臣的那种好奇,终于有些色变的江湖豪客却内心翻江倒海,若不是他很确信没有的罪过宁采臣,此时只怕已经夺路而逃。
    常年的江湖染血,在生死间徘徊,让他练就了一身强大的潜意识。
    在宁采臣身上,那是一种如同高山一样厚重的感觉!
    而他自己,只是一只蝼蚁。
    “天人么?怎么可能!”
    “世上,何时出现了如此年轻的天人泰斗!”
    被宁采臣盯着口干舌燥,来人心中不断地进行猜测。
    “咳咳!”
    终于,场中诡异的气氛随着一身咳嗽突然间烟消云散。
    听到这声咳嗽,宁采臣不悦的哼哼了一声,之后不在盯着对方观看,而从宁采臣眼神中逃脱的那人,朝着宁采臣恭敬地行了一礼,逃一样的落荒离开。
    只是离开之时,脑袋却向后飘了一下。
    魏晋清楚的看到,对方是在看他!
    有震惊,有好奇,有恐惧!
    无他,先前咳嗽的那一声,便是魏晋。也是随着魏晋咳嗽,病娇姐才不爽的停止了对人家的打量。
    “嘶~!”1
    恐怖如斯倒吸凉皮
    “好可怕的人!”
    江湖豪客刚刚消失,城门口的人群开始了劫后余生的松缓。
    “是啊,真的好可怕,我差点就尿裤子了。”
    “尿裤子?这已经是好的了,我都拉了。”
    “靠!难怪这么臭!”
    只是所有人谈论的时候,眼神不自觉的朝着宁采臣飘去。
    一则,宁采臣长得美丽,身材也是一绝,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年代,如此美女,说一声祸国殃民也不为过。
    二则,先前那人,竟然朝着宁采臣躬身一拜!
    城门口都是寻常的百姓,对于那种江湖豪客也没有什么信息,魏晋翻身下驴,牵着野猪走到了宁采臣身边,和宁采臣一同来到了城门口几个守城士卒前边。
    守城的士卒见两人到来有点害怕,畏畏缩缩的样子,还好魏晋开口,“刚刚那人,你们认识吗?”
    “这……”几个守城士卒一阵茫然,都是摇头。
    不过其中一个却想了一下猜测道:“回禀大人,小人虽然不认识那位老爷,可是咱们云泽,榜上有名的高手,善御剑,且有如此杀气的,只怕也只有东山悍盗尘空老爷了。”
    “悍匪?老爷?”魏晋摇头失笑,当今天下武道兴盛,导致皇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,纵然是吃皇粮的守城士卒,叫一个手中充满血腥的悍匪,竟然也要称之为老爷!
    甚至,一介大盗,竟然堂而皇之的入城,无人敢阻。
    不过,先前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息,便是杀气吗?
    这得杀多少人才能形成!
    宁采臣也是好奇,“你是兵,他是匪,按理说他怕你才是,你竟然还要反过来叫他老爷,不憋屈吗?”
    “大人说笑了,小人怎敢。”
    武道大成,一剑可当百万军。
    天人,挥手之间万军过眼云烟。
    武道上九流,一人出,平定天下,十步灭一国!
    尘空虽说没有那么厉害,可是能在东道都赫赫有名,也不是吹出来的。
    先天境界,加上一手东山寒刀,别说小小士卒,即便是牧云县令,见到对方也得叫一声尘空老爷!
    “切!没劲。”翻着白眼,宁采臣嘟囔道:“原本你要是说一声委屈,我还打算去给你报仇呢。”
    江湖儿女,快意恩仇,不就是应该这样吗?
    宁采臣没觉得哪里不妥。
    一边魏晋擦了擦额头冷汗,拉着对方转身就走。
    “你拉我做啥?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家伙,我还想去看看呢。”
    “别惹事儿,不然你以后自己洗衣做饭。”
    “啊?不要啊~!”
    耸拉着脑袋,病娇姐屈服了。
    可是还是有点不死心:“难道你就不好奇那家伙为什么出现在牧云县这种穷乡僻壤吗?”
    “不好奇,好奇心害死猫。再说了,这对我又没有任何益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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